KBK轨道起重机的超负荷运行危害
KBK轨道起重机在超负荷工作时,会造成钢丝绳拉断,传动部件损坏,电动机烧坏,由于制动力不足,制动器夹不住闸而发生重大事故。在盐城kbk型起重机的超重作业中,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主梁下挠、上盖板和腹板开裂、脱焊,给起重机的安稳运行带来了严重的隐患。
因为主梁的挠曲,使得小车轨道随同主梁一起发生变形。从跨中向两端开车时,不仅要克服正常的运行阻力,而且要克服爬坡所产生的附加阻力。小车行驶机构的电动机严重烧坏。此外,小车也会出现“滑行”现象,自行溜车,严重影响了起重作业。双梁KBK起重机还可造成小车“三条腿”行驶,因其在较小的运行中会因水平侧弯而出现“啃轨”现象。
过载作业对臂架式起重机的危害较大,常发生折断臂架和塔身的重大事故,由于超载破坏了KBK轨道起重机的稳定性,还会造成整机倾覆的事故。
一、工作上前
a.带丰田卡罗拉车的单梁桥式起重机、驾驶人员出任驾驶前,处理起重吊钩、镀锌钢丝和安全装置等预制构件按维修保片的规范进行查验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消除。
b.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,每一个班应当有工作人员担负按维修保片的规范进行查验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消除。
c.工作者尽量在明确走台或轨道上没人时,才可以合闭主开关电源电路。当开关电源高压隔离开关上锁上或有标语牌时,应由原有关人清除后才可合闭主开关电源电路。
二、工作方面
a.每一个班次起重吊装重物时(或负荷保证比较大容积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再度将重物学会放下,查验刹车系统特点,明确可靠后,再进行一切正常工作中。
b.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管理制度:
①引导数据信号不明或乱引导不吊;
②超过额定电流吊重时不吊;
③吊装设备运用不标准或物件捆挂不牢固不吊;
④吊装上有一个人或有别的浮放物品不吊;
⑤抱闸或别的刹车系统安全装置无效不吊;
⑥安全驾驶吊挂式重物马上搞好生产制造时不吊;
适用机型:
1、双梁桥式起重机。
2、单梁桥式起重机。
3、电动葫芦。
4、电动跑车。
条: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。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。
第二条: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,方能按机型独立操作。
第三条: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禁止使用。
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。
吊钩、滑轮、卷筒达到报废标准。
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。
限位开关失灵。
主要受力件有裂纹、开焊。
主梁弹性变形或变形超过修理界限。
车轮裂纹、掉片、严重啃轨或"三条腿"。
电气接零保护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。
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。
转子、电阻一相开路。
车上有人(检查、修理专人指挥时除外)。
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。
新安装、改装、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。
轨道行车梁松动、断裂、物件破碎、终点车档失灵。